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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務服務

    重大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審定行政許可事項申請辦理指南

    發布時間:2022-12-27 10:31:42 來源:天津地震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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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審定是由天津市地震局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對應當開展重大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審定的工程,建設單位必須在工程設計前完成行政許可事項的辦理,并按照辦理結果進行工程設計。

    一、申請受理條件

    建設單位可通過天津市地震局網站首頁—政務公開—政策法規—《天津市防震減災條例(2020修正)》—第21條,查詢所承擔的建設工程是否屬于此范圍,不屬于此范圍的建設工程不予受理。

    二、備案安評合同

    承擔項目的建設單位與地震安全性評價單位(建設單位可從天津市地震局官網發布的通過從業條件核查的地震安評從業單位名單中自主選擇)簽訂重大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合同后,請于10個工作日內到天津市地震局震害御處備案,聯系人岳鵬,電話28132579。

    三、申請技術審查

    建設單位在完成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后,應向天津市地震局提出技術審查申請。技術審查完成后,天津市地震局震害防御處出具由專家組長簽字的“***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評審意見”(用于裝訂“***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

    四、準備申請材料

    建設單位自行準備申請材料(原件),包括申請表1份、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2份、委托書1份。

    申請表:建設單位(或委托人)可通過天津網上辦事大廳:https://zwfw.tj.gov.cn/#/home,搜索事項名稱—查看指南—申請材料,下載天津市重大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審定行政許可申請表空白表進行填報(請參照示例樣表填寫)。

    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加蓋地震安全性評價從業單位公章(報告中應包括專家組長簽字的技術審查意見原件和專家組名單)。

    委托書:加蓋建設單位公章,法人、委托人簽字或蓋章。

    五、主管部門審核

    建設單位(或委托)攜帶填寫好的申請表(1份,加蓋建設單位公章)、委托書(1份)、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2份,封面加蓋地震安全性評價從業單位公章,在天津市地震局震害防御處審核蓋章,聯系人岳鵬,電話28132579。

        六、事項申請流程

    此事項的申請有網上申請和窗口現場申請兩種途徑。

        (一)網上申請

    1.登錄系統

    進入“天津網上辦事大廳”(網址:https://zwfw.tj.gov.cn/#/home),登錄建設單位法人賬號。

    2.在線申請

    (1)在首頁中的“主題業務”點擊“投資項目”,進入“天津市工程建設項目聯合審批辦事大廳”,點擊“用戶空間”進入頁面后從“項目信息”列表中選擇要申報的項目代碼后進入“進度信息”頁面選擇“修改聯辦單”。

    (2)進入“修改聯辦單”頁面后點擊“第一階段: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右側的“新增”,在彈出頁面的欄目展開后依次選擇“市級”、“地震局”和“重大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審定”,點擊“提交”。

    (3)返回上一步“進度信息”頁面并刷新,勾選右側操作欄中事項對應的方框,點擊“階段申報”,在彈出界面點擊“確認申報”。

    (4)在彈出的“事項申報——一次性告知”頁面點擊“下一步”;在“一表制”頁面根據提示填寫相關信息,網頁標注*的為必填項,填寫完畢并確認無誤后點擊“下一步”;在“材料清單”頁面填寫經辦人信息,確認無誤后點擊“下一步”;在“材料上傳”頁面點擊“上傳”,上傳申請表及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封面電子版后點擊“提交”。(網上聯審通道無需上傳委托書)

    (5)在彈出的郵政速遞頁面選擇材料遞交方式與結果領取方式。

    ①材料提交方式有兩種。一是通過快遞方式郵寄到窗口。在頁面上選擇“物流速遞”并正確填寫收件人姓名、電話、地址等信息,由政務EMS上門收件,產生費用由申請人自行承擔。如需使用其它快遞,可選擇“窗口提交”,申請人自行聯系快遞寄出材料。二是自行到市政務服務中心聯審窗口提交,選擇“窗口提交”。(建議采取快遞方式不見面辦理,若有特殊情況必須現場辦理的,請提前聯系窗口預約,聯系電話022-24538552。)

    備注:在收到窗口預審通過的通知后方能寄出材料。收件地址為:天津市河東區紅星路79號天津市政務服務中心A廳36號聯審窗口,022-24538170,24538552。

    ②結果領取方式有兩種。一是通過政務EMS 郵寄領取。選擇“物流速遞”,正確填寫收件人姓名、電話、地址等信息,快遞費用由政務服務中心承擔,申請人無需付費。二是自行來現場領取。選擇“窗口領取”,在收到辦理完成的通知后,自行到一樓A廳綜合出件窗口領取。(建議采取快遞方式不見面領取,若有特殊情況必須現場領取的,請提前聯系窗口預約,聯系電話022-24538552。)

    點擊“保存”,在線申報過程完成。

    3.網上預審

    窗口對申請材料進行預審。如材料不存在問題,直接通過預審。如材料存在問題,一次性電話告知申請人,同時在系統上注明原因退回申請人補正。申請人登錄天津市網上辦事大廳,點擊網頁上方的登錄人姓名,點擊“我的辦件——補正件”,在需要補正的件后點擊“補齊材料——上傳材料——提交申請”進行補正,系統提示補正成功。補正后窗口再次進行審核,確認補正材料準確無誤后,通過預審。

    4.材料遞交

    通過預審后,窗口電話通知申請人郵寄紙質材料。請申請人注意:所有材料必須為原件,且與網上上傳材料一致。

    5.窗口辦理

    窗口收到紙質材料后,進行核對,確認無誤后立即辦理。如紙質材料和網上材料不一致,通知申請人重新遞交紙質材料。

    6.結果領取和評價 

    辦理完成后,電話通知申請人,同時將辦理結果按照申請人選擇的方式交給申請人。如選擇物流速遞,則郵寄地址及收件人為申請人網上申請時填寫的地址及收件人,請注意填寫正確的信息并保持收件人手機通訊暢通。申請人可使用微信或“津心辦”APP掃描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下方的動態二維碼對辦件進行評價。

    (二)現場申請

    經辦人攜帶申請表、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委托書到天津市河東區紅星路79號天津市政務服務中心一樓A廳36號聯審窗口辦理業務。

    1.材料遞交

    經辦人將申請材料遞交36號聯審窗口,工作人員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確認符合標準接收申請材料受理業務,如材料存在問題將一次性告知經辦人所有需改正的內容進行補正,補正后窗口再次進行審核,確認補正材料準確無誤后,接收申請材料受理業務。窗口接收申請材料后向經辦人出具蓋有聯審材料接收專用章的材料接收憑證。

    2.事項辦理

    窗口對該申請事項按照有關工作要求進行辦理,請申請人在一樓大廳等候。

    3.結果領取和評價

    窗口辦理完成后及時將辦理結果(行政許可受理告知書和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交給申請人。申請人可使用微信或“津心辦”APP掃描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下方的動態二維碼對辦件進行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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